日前,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消息,市食藥監局出臺《深圳市食品流通環節主體責任落實良好行為規范》,對食品流通環節主體責任、制度落實、質量追溯、網絡食品交易等方面工作都進行了明確。《規范》明確,食品經營企業應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
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
《規范》明確,經營主體需持有有效期內的食品流通許可證,實際經營地址與許可證核定地址要相符合,實際經營情況與許可核準項目相符合。經營者應將許可證擺放或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。
在制度落實方面,《規范》明確,食品經營企業應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,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。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和考核,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檢測知識培訓并有記錄;關鍵崗位從業人員能掌握食品安全知識。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,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。
多措并舉保障食品質量追溯
食品在流通環節出現問題,如何追溯倒查?《規范》明確,食品經營企業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并保存相關憑證;食品批發經營企業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,并保存相關憑證;食品添加劑經營者采購食品添加劑,依法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,并保存相關憑證。而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,還需加入“廣東省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平臺”,按要求上線錄入數據。多措并舉,保障食品質量追溯。
此外,《規范》也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責任進行明確。提供者應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,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;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,審查其許可證。
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,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;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,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。